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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对因疫情和洪灾生活困难的群众提供兜底保障

  新华社电 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和洪涝灾害影响的群众,符合相应条件的要及时纳入低保范围,或通过临时救助金等方式帮助他们渡过生活难关。日前,安徽省民政厅、扶贫办联合出台政策指引,要求全省从落实政策、简化流程等方面做好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兜底保障。

  安徽本次要求,省内各地要将低保与扶贫政策相衔接,适当放宽低保认定条件,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就业,导致收入下降、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群众,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对经救灾救助后,基本生活仍有困难的洪涝灾害受灾群众,要按照政策规定及时纳入低保。

  对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3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由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帮助其渡过生活难关。对基本生活受洪涝灾害影响,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的受灾困难群众,要通过临时救助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

  安徽本次政策指引强调,要简化优化社会救助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水平。对急难型临时救助,乡镇(街道)、县级民政部门可小金额“先行救助”,事后补充说明,对存在重大生活困难的群众可通过“一事一议”审批。以低保信息系统为依托,积极推行社会救助全流程线上办理,方便困难群众申请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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