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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多举措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 灵活就业政策对城镇居民和农民工一视同仁

  日前,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等15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促进和稳定农民工外出就业,扩大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规模,加强农民工就业服务和权益保障,优先保障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

  《通知》提出,发展新业态促进多渠道灵活就业。支持农民工通过临时性、非全日制、季节性、弹性工作等多种形式实现灵活就业,灵活就业支持政策对城镇户籍居民和农民工一视同仁。鼓励农民工从事个体经营,开办特色小店,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落实税收优惠、场地支持等政策。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降低平台服务费、信息中介费、加盟管理费等费用标准,支持农民工从事直播销售、网约配送等新就业形态增加收入。鼓励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运营管理劳务市场或零工市场,对运营管理成效突出的,可给予补助。

  安徽省还将通过发展乡村产业、引导返乡入乡创业带动农民工就业。其中,在引导返乡入乡创业方面,推进国家级“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项目建设,对认定的全国农村创新创业园区(基地)、建筑农民工创业孵化园等重要载体给予重点支持;对获得认定的国家级农民工返乡创业试点(示范县),按照工作绩效,省统筹就业补助资金给予最高200万元就业创业项目资金补助;对新认定的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给予120万元资金补助;每年开设1期至2期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创业江淮·未来新徽商”特训营班期;对返乡农民工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记者 田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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