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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丨707名河(湖)警长保水清河畅

  据介绍,全市707名河(湖)警长打造警政警民合力护水治水的“警务共同体”,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打击犯罪职能作用,以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涉黑涉恶、暴力抗法为打击重点,组织警力依法查处、严厉打击各类涉河湖违法犯罪行为。截至目前,累计查处涉水案件5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4人,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208次,化解涉水矛盾纠纷487起,排查整改涉水安全隐患112处,整治污染源19处,取缔、关闭污染企业50家,拆除沿河“两违”建筑1205处,整治垃圾河165条671公里、黑臭水体32条90.5公里。

  联合执法打击涉水违法犯罪

  温州市水资源丰富,境内有10处水源地和1个国家南水北调东线水利工程重要取水口。

  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卫东介绍,为有效服务、配合、支持河(湖)长维护水生态环境,今年2月,市公安局推行实施河(湖)警长制,对《江苏省骨干河道名录》中涉及温州市的65条河道和《江苏省湖泊保护名录》中涉及温州市的23个湖泊实行全覆盖管护。在具体运行中,河(湖)警长制实行一河(湖)一警,分段管治。由39名市局、市(分)局领导和107名派出所所长分别担任河(湖)总警长、警片长、警长、警段长,561名社区民警兼职担任警段员。

  “河(湖)警长通过常态巡河第一时间掌握情报信息,与水利、环保、农业、国土、住建等部门协作,发现涉水矛盾纠纷第一时间介入化解,发现涉水违法犯罪第一时间联动处置、联合执法。”张卫东说。

  “眼下进入汛期,渔民在河面私设拦网和渔簖必然给防汛排涝带来影响。”记者从姜堰区公安局张甸派出所了解到,6月19日,该所配合相关部门安排警力参与清除辖区河道中村民私设的多处拦网和其他设施。在执法过程中,拦网设置人高某某及其亲属高某、鲍某等人不听民警和其他工作人员劝导,采取拉扯、嘴咬等暴力行为阻碍民警执法,民警现场制止并依法传唤三人到公安机关。据了解,清除行动前,工作人员多次与高某某沟通协商,但其始终不听,拒不拆除拦网设施,给即将到来的汛期带来巨大隐患。目前,高某某、高某2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鲍某被行政拘留6日,相关设施已被拆除,河道的行洪、排涝和送水能力得以恢复。

  据介绍,河(湖)警长制建立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为依法打击阻碍执行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保障支撑,尤其在办理行政部门移送的案件时,完善了移送、受理、立案等规定,解决了行刑衔接不顺畅、权责不清晰等弊端,提升了整体效能。

  警民合力确保水清河畅

  6月17日一早,兴化市公安局大垛派出所所长唐宏安和镇、村两级河长围着全镇23个行政村河道依次巡查。

  “农民的麦子、菜籽都收起来了,现在最重的任务就是防止秸秆下河。”唐宏安说,秸秆一旦抛到河里,不仅会严重污染水质,而且容易堵塞河道,给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推行河(湖)警长制以来,他们通过联合乡、村两级河长和相关部门实行逐河“过堂”,辖区内沿河的十多处养殖场所已经整治到位,河道里的渔网渔簖也已全部拆除,但常态巡河仍一刻也没有放松。

  市公安局医药高新区分局滨江派出所辖区有长江岸线5.6公里。境内的引江河全长24公里,是国家南水北调东线水利工程的取水口。“我们这里一旦发生非法排污,造成水污染,不亚于一场灾难。”滨江派出所河(湖)警段员王小峰说,“航道河内每天来往船只近400艘,我们要密切注视运行船只经过的水域,关注水文、水质、水面漂浮物和气味等,严防发生偷排工业废水的情况。”

  警力有限,民力无穷。在推行河(湖)警长制的工作中,公安部门还广泛发动2371名平安义工参与巡河护水,形成警政警民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泰兴市河失镇居民王永红是一名平安义工,他热爱运动,每天在河边跑步。一边跑步,王永红一边观察河道,发现河道内有垃圾、漂浮物、渔网渔簖等,他会现场拍照记录后及时反馈。前不久,王永红经过西荡中沟时,发现该中沟覆盖大量的水生植物,立即将情况汇报给河(湖)警段员薛建甫,薛建甫确认信息后随即会同镇河(湖)长办公室人员冒雨清捞水草。

  各地公安部门还深入发动群众积极举报各类涉河环境违法行为。今年4月,靖江市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河(湖)警段员接到群众举报,辖区内某金属加工企业多次将工业废水通过管道排入无处理设施的集水池后再排入农田。经环保部门检测,该企业非法排放的废水中,铬、镍、铜超过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企业主叶某因涉嫌环境污染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据统计,河(湖)警长在巡查中,累计发现上报河(湖)长办各类涉水问题信息156条,及时处置涉水群体性事件21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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