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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河失镇: “知理立评”巧解乡村“微矛盾”

  原标题:河失探索完善社会治理新路径 “知理立评”巧解乡村“微矛盾”

  绿化节点用地流转,部分村民需求与当事人意见相持不下;五保户危房改造后,因不可抗力因素受损……日前,泰州泰兴市河失镇举办了一场别开生面的“知理立评”听诉调解现场会。诉方是赵杜村搜集相关矛盾纠纷的党小组长、网格员及当事群众代表;听方是该镇赵杜村村干部以及老干部代表;旁听的是河失镇党政班子负责人、机关中层干部、驻镇单位负责人、村(居)党组织书记以及各村党员、网格员代表等等。

  当前,农村矛盾纷繁复杂,主要涉及征地拆迁、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土地承包权确权、违法用地、违章建设等引发的矛盾。根据分析,这些问题中初信初访占比较大,有96%的诉求源于村组,绝大多数可以在村组直接解决。造成“微矛盾”上行的根本原因,在于基层治理机制不够完善,特别是控源、发现、化解、治本等方面存在短板。

  农村基层“微矛盾”怎么调解?如何客观、公平、公正保障利益攸关方权益?针对农村实际情况,今年,河失镇党委“书记领题”立项,打造“知理立评”四字工作法。致力于健全完善群众身边苗头性矛盾纠纷的控源、发现、解决和长效治本机制,化解群众身边的“微矛盾”。

  河失镇党委组织委员刘毅告诉记者,在“知理立评”四字工作法中,“知”,细致摸排、及时知晓,变被动为主动,变单向为双向,提高察民情的组织程度,建立“党员包农户1+N”网格化工作机制。“理”,即时响应、科学处理,请当事人参与,理出头绪,让矛盾各方共同或分别参与,理清主要矛盾,把情况弄透彻。“立”,强化服务、树立公信,多办利民的事,帮办便民的事,督办顺民的事,不办扰民的事,并建立涉及群众事项的“负面清单”。“评”,严格考评、挂钩绩效,结合月晒季评年考工作,对村组干部一并进行民主评议。

  当天,在赵杜村“知理立评”现场,绿化节点用地流转,五保户危房改造,“护校员”年老体弱,缺乏经费保障等问题一一抛出后,听方村干部针对矛盾症结,逐一分析,相关科室站所踊跃政策解读与法规释义,能够办结的,由村党总支书记现场交办;一时间难以答复的,党员代表和老干部代表各抒己见,初步形成办理意见。其中,针对“护校员”年老体弱,缺乏经费保障问题,赵杜村妇女主任黄丽华当场主动牵头,征求老党员、老干部的意见,在村党组织支持下,党支部内发起募捐,专门成立了一笔“赡养基金”,承诺每月补贴固定的费用。

  泰兴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说,“‘知理立评’工作法是一项可操作、易实践、有效果的矛盾调处工作方法,能够公开透明地将群众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值得在乡村治理工作中广泛推行、积极采用。

  河失镇党委书记张莉表示,今后,将进一步总结固化“微矛盾”众调解的思路和做法,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不断探索完善社会治理新路径新方法。(记者 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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