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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全链条监管

  原标题: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全链条监管

  2020年,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达到70%,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价性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到2025年,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达到75%;到2035年,基本实现食品安全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近日,泰州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加强“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加快食品安全领域现代化治理体系建设进程,全面提升泰州市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6月5日上午,泰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对《实施方案》作了解读。

  食品安全是重大民生工程、民心工程。2019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这是第一部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的食品安全工作纲领性文件,对加快建立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作出了全面部署。2019年12月,江苏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

  泰州市食安办主任、市市场监管局局长顾维中介绍,市委、市政府出台《实施方案》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推动《意见》精准贯彻实施,结合泰州市实际,对各项指标任务进行细化、量化、具体化。二是为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指明方向,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关心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三是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机制更加健全完善,以贯彻《意见》为契机,对泰州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系统梳理,统筹作出制度性安排。《实施方案》由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工作要求三部分组成。

  工作目标部分,分为2020年、2025年、2035年三个时间节点,提出了泰州市食品安全工作近期、中期、长期发展目标。

  主要任务部分,可概括为“4510”措施。“4”指落实“四个最严”,即建立最严谨的标准、实施最严格的监管、实行最严厉的处罚、坚持最严肃的问责。“四个最严”是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方针和基本遵循。“5”指实施“五大工程”,即主体责任强化工程、产业高质量发展工程、监管能力提升工程、风险隐患管控工程、社会共治推进工程。“五大工程”重在治本,通过综合施策、系统管理、长效监管,着力提升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10”指开展“十大攻坚行动”,即实施风险评估和监测专项提升、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清源”、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护蕾”、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护农”、餐饮质量安全提升、保健食品安全“护老”、优质粮食工程、进口食品“国门守护”和“双安双创”示范引领等十大行动。“十大行动”是以问题为导向,用五年左右时间,着力解决当前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

  工作要求部分,包括落实党政同责、加强协同配合、加大保障力度、激励干部担当和强化组织实施等五个方面。各地各部门根据任务分工再行细化措施,明确时间点、路线图和责任人。

  “市委、市政府《实施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切合实际,改革措施贴近民生。”顾维中介绍,泰州市制定《实施方案》时,结合辖区实际情况,自我加压,调高了部分定量指标。比如,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指标,鉴于泰州市已连续几年保持在70%以上,泰州市提出在2025年,“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达到75%”,比省指标高出15个百分点。“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在45%以上,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在55%以上”,比省指标均提高5个百分点。在落实国家、省任务的同时,针对农贸市场、校园食堂、社会餐饮、农村集体聚餐、小作坊、小摊贩等监管的重点难点,补短板、拉高线,提出开展“食品安全阳光”系列惠民工程建设,并明确了2020年和2025年的目标任务。同时,还结合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提出开展“小餐饮大排档”整治、鼓励食品外卖封签、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监管、强化保健食品防骗宣传等工作举措。

  为保障《实施方案》提到的规划措施贯彻落实到位,下一步,泰州市将从健全完善责任体系、强化监管守牢底线、主动回应民生关切、综合开展督查考核等方面抓好《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督促各市(区)、各部门制定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实施方案》的具体措施,建立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和各部门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推动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以推进“食品安全阳光系列惠民工程”为抓手,致力解决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提升群众食品放心消费指数,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记者 钱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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