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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召开

  原标题:史立军主持召开市委全面深化改革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坚持用改革思维应对风险挑战 切实把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6月30日,泰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第七次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贯彻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精神,审议7个方面改革方案,研究部署下一阶段改革工作。市委书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史立军主持会议。市长、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朱立凡参加会议。

  史立军在讲话中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我们运用制度优势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冲击,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了重要遵循,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坚持用改革思维防风险、迎挑战,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形势的判断上来,做好较长时期“双线作战”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以改革应对各类风险挑战,毫不放松打好疫情防控“下半场”。要坚持用改革办法激活力、强动能,围绕“六稳”“六保”精准施策,落实好中央和省、市促进群众就业、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改革举措,把疫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不断破除体制机制障碍,积极稳妥推进园区改革,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解决民生痛点问题,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快研究部署“民生幸福攻坚年”五大行动。要坚持用改革担当促推进、抓落实,着眼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改革那些习以为常、但已不适应发展的老办法、旧机制,以过硬的实践成果检验改革成效。

  会议审议了《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提高思想认识,聚焦重点领域,凝聚改革合力,全力打通党政机构改革“最后一公里”,全面提升市域社会治理能力。要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打造过硬执法队伍,增强城管执法合力,推动城市管理向城市治理转变,加快提升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推进标准引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推进专利标准融合创新的意见》,强调要聚焦三大先进制造业集群,突破薄弱环节,强化品牌打造,加大标准化推进力度,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对《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集团化办学的指导意见》,会议审议后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大胆解放思想,打破条条框框,增强规矩意识,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提供更加公平的优质教育,让青少年在家门口就能上到好学校。

  在审议《关于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组织及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后,会议指出,要在统筹力量上下功夫,在优化载体上做文章,在提升服务上见实效,深入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人民调解与网格化社会治理相结合,不断激发人民调解组织的自治活力。(记者 叶桂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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